

司机为乘客播放音乐必须支付版权税
时间:2007-7-12 19:55:15 文章:芬兰旅游商务网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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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最高法院对一起出租汽车司机拒绝支付音乐版权税做出终审判决,本国出租汽车司机为乘客播放音乐必须支付版权税,即使他仅仅为乘客播放了电台音乐。
根据这项判决,在芬兰,出租车司机为乘客播放音乐属于对音乐版权的商业运用,因此必须缴纳版权税,每辆车每年缴纳的金额为22欧元。芬兰出租车协会在获悉此消息后表示全国9500名出租车司机将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但该协会发言人尼娜.尼佐夫斯基同时称:出租车司机缴纳音乐版权税将导致运营成本的增加,但最终这笔费用会转移到乘客身上。
1997年和1998年,芬兰一位名叫劳里.卢奥托宁的出租车司机两次拒绝向芬兰版权协会支付音乐版权税,芬兰版权协会因此将这名司机告上法庭,从而开始了这起长时间的版权诉讼。
在芬兰,不管是在餐厅还是酒吧,凡是属于在公共场合的地方播放音乐,经营者都必须向音乐商支付必要的版权税。而普通消费者在购买空白的光盘、磁带、录像带和MP3储存卡时也必须按规定支付必要的版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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